伤寒研读

略论《伤寒论》厥阴病

万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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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伤寒论》厥阴病

《伤寒论》厥阴病篇共有五十五条,只有四条简略地明文提到厥阴病,其余五十一条大都是泛论厥、热、呕、利(但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其中论厥的占三十条),而这显然又非厥阴病独有之症。正由于仲景对厥阴病的论述不够具体明确,因而引起后人颇多争议,甚至悬为疑案(如近贤陆渊雷在《伤寒论今释》中指出:“伤寒厥阴篇,竟是千古疑案。”)我嗜仲景书四十多年了,对此似解非解者久矣。晚年虽然稍有体会,但仍未敢自以为是。值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际,愿献一得之愚,以期抛砖引玉。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厥阴的实质问题。虽然前人对《伤寒论》六经的实质问题颇多争论,但近时已渐趋一致,即六经的实质是指脏腑经络及其气化而言。如全国中医学院试用教材重订本《伤寒论讲义》(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指出:“六经联系着整个五脏六腑,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相互关系。气化又是脏腑经络生理机能活动的表现,气化的正常与异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生理或病理的现象。也就是说,气化离开了脏腑经络,就失去了物质基础;脏腑经络离开了气化,就反映不出其功能活动。因此,脏腑、经络、气化三者之间是息息相关的,不能孤立或片面地强调一面来解释六经的实质,而是必须联系起来认识的。”可见厥阴的实质也就必须联系到厥阴的脏腑经络及其气化来认识,即厥阴是指手厥阴心包络和足厥阴肝及其生理病理而言。但应指出的是,《伤寒论》六经病辨证论治虽然是以脏腑经络为基础,并在各篇条文中具体反映出脏腑经络的病变,如太阳病,恶寒发热,头项背腰强痛,和少腹满,小便不利等太阳经腑之气不通的麻黄汤证、桂枝汤证、五苓散证;阳明病,但热不寒,大渴,腹胀满痛,不大便等阳明胃家实热的白虎汤证、承气汤证;少阳病,往来寒热,胁痛痞硬,口苦,目眩,耳聋等少阳经腑之气不舒的小柴胡汤证;太阴病,但寒不热,吐利,不渴,食不下,腹满时痛等太阴脾家虚寒的理中汤证;少阴病,但寒不热,脉沉微细,踡卧欲寐,小便清白等少阴心肾虚寒的四逆汤证等等。唯独在厥阴病篇中,对厥阴脏腑经络的病变,则反映得不像其他五篇那样具体明确,这就毋怪乎引起后人疑惑了。但后世温病学家有鉴及此,对厥阴热病辨证论治不断地有所发展,在理法方药上大大地弥补了《伤寒论》厥阴病篇的缺陷,这本来是相得益彰的。可是,由于伤寒和温病两大学派的长期对立,未能很好地结合起来研究,致使《伤寒论》厥阴病篇至今仍不明于世,殊令人深感遗憾。

这里主要就《伤寒论》厥阴病篇有关厥和热的条文分为既厥且热、但热不厥和但厥不热三类讨论如下:

一、 既厥且热

既有手足厥冷与通身发热同时并见的,也有手足厥冷与通身发热交替而作的。

先就其厥热同时并见者来说: 例如335条(条文号码据上引《伤寒论讲义》,下同)“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350条“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这两条热厥症,从其或宜下以承气或宜清以白虎来看,似应属之于阳明病的热厥,而不应属之于厥阴病的热厥。虽曾有人认为,阳明病外证为“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若身热而手足厥冷的,就不得以阳明病论,而应属之于厥阴病。但这样认识尚难令人无疑,因为阳明病热极而阳郁于内即可出现热厥的缘故(如阳明病篇224条白虎汤所主治的“手足逆冷”是其例)。我认为属于厥阴病的热厥,必须具有热闭心包的昏厥和热动肝风的痉厥等临床特征(《素问·厥论篇》中的厥,本来就包含手足逆冷和神识昏迷二者在内)。否则,但见身热肢厥,而不见昏厥或痉厥的,那就没有根据认为它是厥阴病了。这在《伤寒论》厥阴病篇中虽然略而不详,但在后世温病学说中则是非常明确的。如吴鞠通《温病条辨》上焦篇17条指出:“邪入心包,舌蹇肢厥,牛黄丸主之,紫雪丹亦主之。”并自注说:“厥者,尽也,阴阳极造其偏,皆能致厥。伤寒之厥,足厥阴病也。温热之厥,手厥阴病也。舌卷囊缩,虽同系厥阴现症,要之舌属手,囊属足也。盖舌为心窍,包络代心用事,肾囊前后,皆肝经所过,断不可以阴阳二厥混而为一。若陶节庵所云,‘冷过肘膝,便为阴寒,’恣用大热。再热厥之中亦有三等: 有邪在络居多,而阳明症少者,则从芳香,本条所云是也;有邪搏阳明,阳明太实,上冲心包,神迷肢厥,甚至通体皆厥,当从下法,本论载入中焦篇(按即6条所谓:‘阳明温病,面目俱赤,肢厥,甚则通体皆厥,不瘈疭,但神昏,不大便七、八日以外,小便赤,脉沉伏,或并脉亦厥,胸腹满坚,甚则拒按,喜凉饮者,大承气汤主之。’);有日久邪杀阴亏而厥者,则从育阴潜阳法,本论载入下焦篇(按即14条所谓: 下焦温病,热深厥甚,脉细促,心中憺憺大动,甚则心中痛者,三甲复脉汤主之。)”又其上焦篇33条和34条指出:“小儿暑温,身热,卒然痉厥,名曰暑痫,清营汤主之,亦可少与紫雪丹。”“大人暑痫,亦同上法,热初入营,肝风内动,手足瘈疭,可于清营汤中加钩藤、丹皮、羚羊角。”又下焦篇18条指出:“痉厥神昏,舌短,烦躁,手少阴证来罢者,先与牛黄、紫雪辈,开窍搜邪,再与复脉存阴,三甲潜阳。”并自注说:“痉厥神昏,舌蹇烦躁,统而言之,曰厥阴证。然有手经、足经之分: 在上焦以清邪为主,清邪之后,必继以存阴;在下焦以存阴为主,存阴之先,若邪尚有余,必先以搜邪。”显而易见,吴氏对厥阴病热厥的辨证论治是以昏痉瘈疭等厥阴病象为特征,并以开窍清邪的牛黄丸或紫雪丹,和凉肝息风的清营汤加羚羊角、丹皮、钩藤,以及育阴潜阳的三甲复脉汤等方为主的。至于阳明病热厥,则是因为胃家阳热郁遏于内所致。如其邪但郁遏于阳明,并未涉及厥阴,但见阳明症的,自当治其阳明,清以白虎或下以承气。如其邪由阳明涉及厥阴,既有阳明症,又有厥阴症的,则其治法当视病情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定,即其主要方面在阳明的,治法仍应以清下胃家实热为主;如其主要方面在厥阴的,则其治法当以开窍清邪,凉肝息风为主。由此可知,上述350条“伤寒脉滑而厥”之用白虎汤和335条热深厥深之“厥应下之”的厥阴病热厥,必因阳明病并厥阴而具有昏痉瘈疭等特征,只是由于病情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阳明,故治法应以清下阳明实热为主。这和上引《温病条辨》所谓“邪搏阳明,阳明太实,上冲心包,神迷肢厥,甚至通体皆厥,当从下法”及其中焦篇6条阳明温病热厥之用大承气汤,应该是相得益彰的。如果能把它们结合起来看,就能认清厥阴病的热厥,并区别于阳明病的热厥。

再就其厥热交替而作来说: 《伤寒论》厥阴病篇332336341342条所说的先厥几日而后热几日或先热几日而后厥几日,一般称之为“厥热胜复”(或称“厥热往来”,并与少阳病“寒热往来”相对)。本证除与西医所谓“回归热”相似外(《伤寒论今释》在厥阴篇中指出:“太炎先生谓即今之回归热,虽不无疑义,舍此亦无他病可以当之。”)还与“回归发热性结节性非化脓性脂膜炎”相近,并有时在胆道感染疾患中碰到。但从它们的临床表现来仔细对照,仍与厥热往来的厥阴病症同(主要是热)中有异(主要是厥),并与寒热往来的少阳病症异(寒热间歇期长)中有同(发作时先冷后热)。我认为讨论厥阴病的厥热胜复,不应只在具有个性的病症上对照,而更重要的应在具有共性的病机中探求。即上述厥热先后多少的日数条文,主要是借以说明伤寒热病极期的邪正阴阳进退之机,并从而作出预后判断。一般来说,三阳病处于邪气盛而正阳亢进的阶段,三阴病处于邪气盛而正阳衰退的阶段。就后者而言,太阴为三阴之始,其病主要是后天之本的脾阳衰退,病虽重而不危,预后尚良,故无死症条文;少阴是三阴病的“生死关”,其病已由后天之本的脾阳衰退发展到先天之本的肾阳(包括心阳)衰退,伤寒至此,病极危殆,预后不良,故其死症条文较多(如295296297298299300条等);厥阴为三阴之尽,乃阴极阳生之处,伤寒至此,阳生者则生,阳不生者则死,故其生死预后条文最多(如327328329332333336339341343344345346347348356359360361364365366367368375376条等),几乎占了厥阴病篇全部条文的半数,而在这些条文辨证中,大多是以厥和热为主的。这就是说,伤寒病至厥阴,如其阳气渐复,阳能胜阴,阳进阴退,厥少热多的,则生机渐旺而渐生;如其阳气不复,阳不胜阴,阴进阳退,厥多热少的,则生机渐息而渐死。但应指出的是,这种厥热胜复的病机,实属少阴病并厥阴所致,故其厥热也应具有昏痉等特征,否则就不得以厥阴病论,而应仍从少阴病去领会。厥阴病篇生死预后条文和少阴病篇生死预后条文的同中有异处,也许就在于此吧?还应指出的是,少阴病并厥阴的寒厥虚证由阴转阳的“热”有真假之辨,所谓真,即少阴病并厥阴的寒厥,由于正阳渐复,肢体厥冷逐渐回温而神识逐渐清明的,则其热为微阳复生之象(但如阳回太过,“热气有余”的,又可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出现里热实证)。所谓假,即少阴病并厥阴的寒厥,由于阴盛格(戴)阳,手足厥冷而身热面赤脉浮大而空虚的,则其热乃浮阳欲脱之象。以上是就先厥后热者而言。若就先热后厥者来说,又当从阳明病并厥阴来领会,即阳明病并厥阴的热厥,本属里热实证,如其病逐渐由阳转阴,则必热日减而厥日增,终至但厥不热,而由热厥实证变为寒厥虚证。这些厥热胜复的阴阳虚实的变化,就是厥阴病有时出生,有时入死,既有清下阳明实热的白虎汤证和承气汤证,又有温化少阴虚寒的四逆汤证和通脉四逆汤证的理由所在。

二、 但热不厥

但见通身发热而不见手足厥冷的厥阴病,虽然在《伤寒论》厥阴病篇中也不够明确,但可从《伤寒论》其他篇尤其是从后世温病学说中寻求解答。如《伤寒论》太阳病篇6条所谓“身灼热”“多眠睡”“直视”“时瘈疭”等太阳温病由表入里之症,就是因为热入手厥阴心包并引动足厥阴肝风所致,实属厥阴热病。只是张仲景为当时临床经验所限制,尚未能提出方治,徒见其“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而已。但继之而起的温病学家则弥补了这个缺陷。如叶天士《外感温热篇》:“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纯绛鲜色者,包络受病也,宜犀角、鲜生地、连翘、郁金、石菖蒲等;延之数日,或平素心虚有痰,外热一陷,里络就闭,非菖蒲、郁金所能开,须用牛黄丸、至宝丹之类以开其闭,恐其昏厥为痉也。”又如《温病条辨》上焦篇16条:“太阴温病……神昏谵语者,清宫汤主之,牛黄丸、紫雪丹、局方至宝丹亦主之。”31条:“手厥阴暑温,身热不恶寒,清神不了了,时时谵语者,安宫牛黄丸主之,紫雪丹亦主之。”这是就厥阴热病实证而言,若就其虚证来说,如《温病条辨》下焦篇8条:“热邪深入,或在少阴,或在厥阴,均宜复脉。”16条:“热邪久羁,吸烁真阴……神倦瘈疭,脉气虚弱,舌绛苔少,时时欲脱者,大定风珠主之。”由此可见,如能把伤寒和温病两学说中的厥阴热病证治结合起来,则理法方药具备,就可一目了然了。至于阳明病波及厥阴的里热实证,在《伤寒论》中却是屡见不鲜的,这可从阳明病篇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等条文中很清楚地看得出来,其中主要是以阳明病胃家实的潮热不大便而谵语为主症,并以承气汤和白虎汤为主方,由于病情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阳明,故但清以白虎或下以承气,阳明得治,厥阴自安。但吴鞠通对本证治法则有所发展,如《温病条辨》中焦篇5条:“阳明温病,无汗,小便不利,谵语者,先与牛黄丸,不大便,再与调胃承气汤。”9条:“阳明温病,下利谵语,阳明脉实,或滑疾者。小承气汤主之(按此应与《伤寒论》厥阴病篇373条,‘下利谵语者,有燥矢也,宜小承气汤’合参);脉不实者,牛黄丸主之,紫雪丹亦主之。”17条:“阳明温病,下之不通……邪闭心包,神昏舌短,内窍不通,饮不解渴者,牛黄承气汤主之。”这就在《伤寒论》阳明病波及厥阴的白虎、承气之清、下法外,补充了先与凉开而后与攻下和凉开与攻下兼施两法,使其治法臻于完善。我之所以要从阳明病波及厥阴来解释《伤寒论》阳明病谵语,其主要理由: 首先是因217条阳明病“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充分反映了阳明实热内闭厥阴心包和引动厥阴肝风的病象;其次是221条“阳明病,下血、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更显然与足蹶阴肝有关。又从215216217条阳明病谵语直视的预后来看,所谓“脉弦者生”和“脉自和者不死”,是说阳明病波及厥阴而阴阳正气尚有生长之机,故预后尚良;所谓“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脉短者死”,“脉涩者死”,则是说阳明病波及厥阴而阴阳正气已呈竭绝之象,故预后不良。

从上述既厥且热和但热不厥的厥阴热病可见,无论其厥与不厥,都必具有热而昏痉瘈疭等临床特征,并可分上、中、下三焦辨证论治。即:

上焦证治: 属于太阴温邪逆传厥阴的,如《温病条辨》上焦篇16条;属于厥阴温邪自发于内的,如《温病条辨》上焦篇17313234条。这应与《伤寒论》太阳病篇6条合参。

中焦证治: 病属阳明热并厥阴。如《温病条辨》中焦篇456917条。这应与《伤寒论》阳明病篇215225条和厥阴病篇335350条合参。

下焦证治: 病属少阴热并厥阴。如《温病条辨》下焦篇2131415161718条。

三、 但厥不热

但见手足厥冷而不见通身发热的厥阴病,一般着眼于当归四逆汤所主治的厥阴经表寒厥和乌梅丸所主治的厥阴脏里蛔厥。认为351条“手足厥寒,脉细欲绝”,是因寒凝厥阴经表,血脉不通所致,故宜当归四逆汤温通厥阴血脉以解散其经表之寒。至其当归四逆汤证而“其人内有久寒者”,即指足厥阴肝脏阳虚内寒而言,故宜在当归四逆汤基础上加吴茱萸和生姜以温肝祛寒。338条“蛔厥”的“此为脏寒”,也是指肝脏虚寒而言。由于肝脏虚寒,木寒土湿,湿遏生热,风化生蛔,而见蛔厥之症,故宜用乌梅丸以温脏安蛔为主。这里应指出的是,326338条吐蛔而厥的上热下寒证,其寒热错杂于上下的病情矛盾,主要方面在于下寒,故乌梅丸方调和寒热是以温脏祛寒为主,这可从其方中温药多而凉药少看得出来。又从主治“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而“内有久寒”的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基本上包括吴茱萸汤在内来看,可见377条吴茱萸汤所主治的“干呕吐涎沫,头痛”,也属于但厥不热的厥阴经脏俱寒(脏寒为主)之证(临床上常见厥阴头痛与手足厥冷同时并见)。而且后世注家大都认为吴茱萸汤是厥阴病里寒虚证的主方,堪与太阴病里寒虚证的理中汤方和少阴病里寒虚证的四逆汤方鼎立。由于足厥阴肝经上达头顶,中布两胁,下络阴器而抵少腹,故肝经虚寒的,可因寒邪收引其经脉,而见巅顶头痛,两胁痞痛,“少腹痛引入阴筋”等症。如上述377条的头痛干呕吐涎沫,就是因为肝寒收引于上,木邪侮土,浊阴冲逆所致,故宜用吴茱萸汤以温肝降逆。又如172条“病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则是由于肝寒收引于下而成。但“痛引少腹入阴筋”,即后世所谓“缩阳”(或称“缩阴”)危症,其病机实属肝肾俱寒。仲景对此虽未出方治,并称之为死症,但如能及时急投四逆汤合吴茱萸汤,同时热敷脐下或灸关元等穴,当可挽救。

在厥阴病寒厥辨证中,必须把它同太、少二阴的寒厥区别开来。厥阴病的寒厥,必须具有厥阴病的临床特征,已如上述。太阴病的寒厥,必须具有脾脏虚寒的特征,如吐利不渴、食不下、腹满时痛等,宜用理中汤温补脾脏阳气以祛寒;少阴病的寒厥,必须具有少阴心肾虚寒的特征,如脉沉微细、踡卧欲寐、小便清白等,宜用四逆汤温补心肾阳气以祛寒。当然也应承认,三阴寒厥虽各有其特征而不容混淆,但又常相联系,只是有所侧重而已。尤其是伤寒病至厥阴的寒厥,多从少阴而来,往往是厥少同病,而且病机关键仍多在于少阴,这就是厥阴病篇寒厥条文多主四逆汤(如352353369条等)的理由所在。这里还须指出的是,阴盛格(戴)阳的手足厥冷而身热面赤,实属少阴阴盛阳衰已极,微阳不能内守,而向上向外飞越所致,不得以厥阴病论。因此,厥阴病篇369条的“里寒外热”而厥和365条的“其面戴阳”而厥,应与少阴病篇317条的阴盛格(戴)阳主文合并讨论。续读半部《伤寒论》后《伤寒论》原有二十二篇(根据明代赵开美复刻宋代高保衡等校正本),即: 辨脉法;② 平脉法;③ 伤寒例;④ 辨痉湿暍病脉证;⑤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⑥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⑦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⑧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⑨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⑩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 辨阴阳易差后劳复病脉证并治; 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 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 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 辨不可吐病脉证并治; 辨可吐病脉证并治; 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 辨可下病脉证并治; 辨发汗吐下后病脉证并治。但历来研究《伤寒论》者,多数只取其中近半数的三阴三阳及霍乱、阴阳易瘥后劳复等十篇,认为前四篇和后八篇,有的是后人羼入,有的是重复记载,没有研究价值。因此,我在研读《伤寒论》时,也就只读了十篇。近年来,觉得这个缺憾,需要弥补,因而继续研读了久被弃置的十二篇,读后始知其中可贵之处很多,值得珍视。因以“续读半部伤寒论后”为题,分为“伤寒例”、“平脉辨证”和“诸可与不可方治”三个部分,提出初步认识如下:

一、 伤寒例

伤寒例篇主要揭示了《伤寒论》的内容大旨,凡研究《伤寒论》者,必须首先阅读本篇,不可忽略。

1伤寒与四时气候

伤寒为外感病的总称。如《内经》说:“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难经》也说:“伤寒有五: 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由于《伤寒论》是在内、难二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本篇在伤寒病之外,又提到了风温、温病、暑病、冬温、温毒、温疫等病。(见本篇第246891018等条)。故《千金方》引小品说:“伤寒雅士之辞,云天行温疫是田舍间号耳。”《肘后方》也说:“贵胜雅言,总呼伤寒,世俗因号为时行。”徐灵胎更明确地说:“《伤寒论》为一切外感病总诀,非独治伤寒也。明于此,则六淫之病,无不贯通矣。”近世则把伤寒一名,分为广狭二义,广义的伤寒概括一切外感病而言;狭义的伤寒乃专指伤于寒邪的病而言。并公认《伤寒论》为概论一切外感病的专书。

四时气候虽然有常有变,但都和疾病有密切关系。如本篇第13条所说的:“《阴阳大论》云: 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等,这就是指四时常气为病而言;其第48911条所说的:“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不去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以病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即时行之气也”,“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等,这就是指四时变气(即时行疫气)为病而言。并可看出,四时常气为病之中又有伤寒和温病等区别,四时变气为病之中又有寒疫与温疫等差异。还可看出,四时气候为病,有新感和伏气之分。如第26条所说的:“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等,这就是指新感而言;其第49条所说的:“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伏寒变为温病”等,这就是指伏气而言。由此可见《伤寒论》对外感病的认识是很全面的。但引以为憾的是《伤寒论》对外感病的认识虽很全面,在证治上则详于寒而略于温,因启后人疑窦,认为《伤寒论》是专论伤寒病之书,竟把伤寒和温病对立起来,甚至形成伤寒、温病、瘟疫鼎足而三的局面,这种看法显然是不够深刻的。故王安道指出:“若仲景为温暑立方,必不如此,必别有法,但惜其遗佚不传,致使后人有多歧之患。”

但应指出: 自然界的邪气所以能够伤人致病,必因人体正气失调;如果正气调和,抵抗力足,外邪就难以伤人致病。故《内经》有:“邪之所凑,其正必虚”,“人清静则腠理闭拒,虽有大风苛毒弗能害”,“精神内守,病安从来”等说。这是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精神的。因为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的矛盾的发展。但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上述四时常气或变气为病,实兼邪气侵袭于外和正气失调于内而言,如果只有外因而无内因,一般是不致发病的。

2《伤寒论》的六经与《内经》六经是一脉相承的

《伤寒论》是以《内经》作为根据的。故本篇第14151617条的六经辨证论治内容都引自《素问·热论》篇。《素问·热论》篇的六经证治内容和《伤寒论》的六经证治内容是基本相同的,只是《伤寒论》的六经论证治内容发展得更为丰富而已,这就足以说明《伤寒论》的六经是在《内经》的六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近世有人认为《伤寒论》的六经和《内经》的六经是截然两回事,说什么《内经》的六经是指经络而言,为针灸家所宗;《伤寒论》的六经是指热病的“证候群”而言,为汤液家所宗。我觉得这种看法是值得商确的。因为张仲景在他所著《伤寒论》自序中说到“撰用《素问·九卷》”,明曰:“以《内经》作为根据。当然,《伤寒论》以《内经》作为根据,并不等于是守成不变,也不可能是另起炉灶。因为事物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只能认为《伤寒论》的六经是《内经》六经的继续发展,而决不能割断历史的认为《伤寒论》的六经只有《内经》六经之名而无内经六经之实。但在这里,可能有人会问: 《素问·热论》的三阳证治和《伤寒论》的三阳证治虽然相同;但在三阴证治上,前者属热可下,后者属寒宜温,则似大有差异,这是什么缘故呢?我认为如果能够全面深入地来看一看,是不难回答这个问题的。

首先从《内经》来看: 全部《内经》是以阴阳学说为指导思想的。所以它无论在阐述生理、病理和药理等那一方面,都包含了阴阳的意义在内。仅就病理方面来说,既有所谓“阳胜则热”的邪从阳化的热证,也有所谓“阴胜则寒”的邪从阴化的寒证。例如《素问·热论》的三阴现证虽然都是邪从阳化的热证,但《素问·至真要大论》的三阴现证中就有邪从阴化的寒证在内。前者既属热证,自可用承气汤等急下以存阴;后者既属寒证,自宜用四逆汤等急温以回阳。

其次从《伤寒论》来看: 《伤寒论》中的三阴病,固然多有应用理中汤、四逆汤、吴茱萸汤等的邪从阴化的寒证,但也有应用白虎汤或承气汤等的邪从阳化的热证。例如《伤寒论》厥阴篇就有脉滑而厥的白虎汤证和下利语的小承气汤证。尤其是少阴篇中所说的“少阴病,二三日,口灱咽干者,急下之,大承气汤主之。”更和《素问·热论》篇中所说的“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灱舌干而渴”,若合符节。

因此,《伤寒论》的六经和《内经》的六经是一脉相承而不容分割的。

3伤寒的治法

伤寒有表病、里病和表里同病之分,因而在治法上有发表、攻里和表里兼施之别,必须明辨。如本篇第23条所说的:“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当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灱屎,自可除下之,……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和第24条所说的:“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敛之,且解其表,又攻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等,就是对伤寒治疗原则的指示。凡治病必须顺从正气抵抗邪气的趋势而“因势利导”之。如其邪在三阳,正气抗力强盛,其趋势向外向上而现发热恶寒无汗头项强痛脉浮紧等证的,可以说是阳虚阴盛于表,所谓阴盛于表是指寒邪外束而言,所谓寒邪外束是指卫气不伸而言,汗法能走表助卫阳以散阴寒;所以说“汗之则愈”。若其趋势向内向下而现便秘腹满疼痛拒按脉沉实等证的,可以说是阳盛阴虚于里,所谓阳盛于里是指灱热内结而言,所谓阴虚于里是指津液受伤而言,下法能走里急下灱热以存津液,所以说“下之则愈”。假使治不如法,病在表而反用下法攻其里,或病在里而反用汗法发其表,违反正气抗病的趋势,必致挫伤正气,助长邪气,而使轻病加重,重病致死。例如阳盛阴虚于里的宜用下法的里证,假使误用桂枝汤等的汗法,必致阳愈盛而阴愈虚,形同火上添油;又如阴盛阳虚于表的宜用汗法的表证,假使误用承气汤等的下法,必致阴愈盛而阳愈虚,有如雪上加霜。所以说“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以上是就表里分病者而言,若表里同病者,又当区别先表后里、先里后表和表里兼施三法。一般来说,凡病在三阳,表里俱实,而里证并不急重的,宜用先解其表后攻其里的先表后里法(如果表里两证俱急者,也可用表里兼施法),如其病已由阳经兼涉阴经,表里俱虚,而里证急重的,宜用先救其里后解其表的先里后表法(如果表里两证俱急者,也可用表里兼施法);若表里同病而表实里虚或表虚里实的,则宜用表里兼施法。详见下文“诸可与不可方治”中,姑且从略。从这里可以看出,伤寒两感在《内经》中虽属必死之证,但在《伤寒论》中则有可治之法。这就表明了在《内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伤寒论》,是弥补了《内经》中伤寒部份的不足的。

此外,在治疗原则上还有几点值得提出的是:

1 早期治疗: 如本篇第192021条所说的“凡人有病,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藏,则难可制。”“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若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等。

2 灵活掌握: 如本篇第13条所说的“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食居亦异,是黄帝与四方之问,歧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等。

3 如法服药: 如本篇第22252627条所说的:“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如服一剂证犹在,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者,犹当依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凡得病反能饮水,此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等。

4 针药配合: 《伤寒论》除着重汤药治疗外,还可采用针法配合治疗。故本篇第29条说:“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但使用针法,必须避用禁穴。所以第30条接着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中三十九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4伤寒的预后

在预后经验方面,主要是:

1 预后佳良: 如本篇第26273237条所说的:“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等。

(2) 预后不良: 如本篇第313334353637条所说的:“凡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五曰五损;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疏乍数者死。”“脉至如转索者死。”“言妄语,身微热,……手足……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等。

在这里,还须提出讨论的是: 有人根据本篇第12条所说的:“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几句话,认为本篇必非仲景之言,并肯定是晋代王叔和在撰次《伤寒论》时所羼入;但也有人认为本篇仍是仲景所集,其“搜采仲景旧论”之语,可能是后人辗转传钞之误。因为张仲景既然在他所著《伤寒论》自序中说是“撰用《素问·九卷》”,那末,张仲景在《伤寒论》的前面根据《内经》等书提出伤寒序例一篇以揭示其内容大旨就成为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了。虽然篇内所引《素问·热论》的六经证治和《伤寒论》的六经证治不尽相同,但这适足以说明《伤寒论》是在《内经》的基础上向前跨进了一大步。如果有人反因此而怀疑非仲景之言,那是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何况本篇内容值得珍视之处很多,即使不是仲景之言,也无抛弃之理。两说究竟孰是,尚待作进一步的考证。但我初步认为后一说比较客观。

二、 平脉辨证

伤寒论辨脉法和平脉法两篇八十一条,从张仲景自序中所说的“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并平脉辨证,为伤寒什病论合十六卷”几句话来看,很可能是采自古人的遗论,并结合自己的经验而写成的。

1平脉辨证篇综述

切脉法的发明,当在战国(公元前五世纪)以前,因为在战国时代切脉法就已经盛行了。这可从《内经》和《难经》两书中看出来。根据多数学者考证内、难二经很可能是战国时期的作品,两书论脉甚详,尤其是难经。当时伟大的医学家扁鹊(即秦越人)精通各科医学,尤以切脉为著名,因此,不少学者认为《难经》是扁鹊所作,并推崇他为脉学之祖。

切脉法的演变是由遍诊法逐步发展到独取寸口法。《内经》的著成较早于《难经》。故《内经》论脉说到:“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上部地,两颊之动脉,上部人,两耳前之动脉;中部天、手太阴,中部地、手阳明,中部人、手少阴;下部天、足厥阴,下部地,足以阴,下部人、足太阴。”可见当时医家切脉所取的部位很广泛,是属遍诊法。后来到了著作难经的时候,就开始由遍诊法演变成为独取寸口法。如《难经》首先指出:“十二经中皆有动脉,独取寸口认决五藏六府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动脉也。”它并将古代的三部九候法完全分配于寸口。但在当时甚至是以后一个较长时期并未完全抛弃遍诊法,如后汉张仲景在《伤寒论》自序中既然说到“观今之医,……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阳三部不参”,而在《伤寒论》中对脉的记述又详于寸口而略于人迎与趺阳,就是明证。

寸口又名气口。诊脉时,首先以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三指并按,并以中指对准掌后高骨来确定寸、关、尺三部,三指之中为关位,又名关上,关之前向掌处为寸位,又名寸口,关之后向肘处为尺位,又名尺中。但三指之间的距离,须视患者身体的长短而或疏或密,身长臂长的下指宜疏,身短臂短的下指宜密。其次下指还有轻重之别,如平脉法篇第10条所说的三菽之重以候肺气,六菽之重以后心气,九菽之重以后脾气,十二菽以重以候肝气,按之至骨(亦即所谓十五菽之重)以候肾气等。后世则简化为浮、中、沉三候。如杨仁斋说:“每部下指,初则浮按消息之,次则中按消息之,又次则沉按消息之。”滑伯仁说:“持脉之要有三: 曰举、按、寻。轻手循之曰举,重手按之曰按,委曲求之曰寻。”但下指轻重又当随患者身体的肥瘦而各有不同,即对体肥的较之体瘦的下指宜稍重,对体瘦的较之体肥的下指宜稍轻。故平脉法篇第17条有肥人当沉和瘦人当浮之说。再其次切脉时,还必须先调息,即以医生平人的呼吸去调知病人脉动的快慢。一呼一吸为一息,一息脉五至为平脉,否则为病脉。调息切脉至少须发息至50次,数脉至250动,始合标准。故张仲景在《伤寒论》自序中指出:“动数发息不满五十,短期未知决诊,九候曾无髣髴,……所谓管窥而已。”

脉的种类,在汉代以前,如内、难、伤寒等书中所载的脉数都在20种以上,但都没有一定的数目。到了晋代王叔和著成“脉经”时,才确定为二十四脉。即浮、沉、迟、数、微、细、散、紧、弱、滑、涩、缓、软、结、促、代、动、洪、伏、虚、实、革、芤、弦。唐代孙思邈《千金翼方》仍叔和之旧,但去革脉加牢脉。宋代高阳生脉诀则去数、散二脉加长短二脉,仍为二十四脉。至明代李士材诊家正眼乃进一步发展确定为二十八脉。即在《脉经》所载二十四脉的基础上加长、短、牢、疾四脉,这二十八脉一直到现在仍临为床医家所遵守。

但脉有平脉和病脉的区别,所谓平脉,一般是不浮不沉、不疾不徐、不大不小、来去从容、三部同等的。故辨脉法篇第15条说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此脉阴阳为和平。但平脉又因时、因地、因人而不同,如春弦、夏洪、秋毛、冬石,这属时令上的平脉;肥人脉较沉,瘦人脉较浮,阳藏人脉较洪大,阴藏人脉较细小,这属体质上的平脉等,必须明辨。

所谓病脉虽有二十八种之多,但归纳起来,不外如下四类: 1 脉位: 如浮、沉等。(2 脉息: 如迟、数等。(3 脉状: 如大、小、长、短、紧、缓等。(4 脉势: 如虚、实、滑、涩等。根据以上脉象,可以辨别疾病的表里寒热虚实的性质。一般来说,凡脉位现浮的主病在表,脉位现沉的主病在里,脉息现数和脉状现大的主病属热,脉息现迟和脉状现小的主病属寒,脉势现实的主病属实,脉势现虚的主病属虚。主表、主热、主实的为阳脉,主里、主寒、主虚的为阴脉,故辨脉法篇第1条指出凡脉浮、大、数、动、滑此名阳也,凡脉沉、涩、弱、弦、微此名阴也。

脉诊在临床上固然很重要,但它必须和望、闻、问诊相结合,这可从平脉法篇第34579条中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脉和证是密切相关而不可分割的。如果只重切脉而不重察证或只重察证而不重切脉的去诊疗疾病,必不可能作出正确的诊断,更不可能获得预期的效果。这两篇虽名“辨脉”“平脉”,但在八十一条中充分显露了脉证相参的精神,并非重脉轻证,而是脉证并重,这点是必须首先予以明确的。

2平脉辨证篇的内容

平脉法篇第1条所说的“审察表里,三焦别焉,知其所舍,消息诊看”几句话,明确地启示着临床平脉辨证主要不出横看表里和竖看三焦两途。

1 表里

从辨脉法第18条所谓“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来看,可见脉的浮或沉,是病在表或里的标志。凡风寒在表的实证脉必浮而紧,宜用麻黄汤等发汗。故辨脉法篇第20条说:“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这和《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是一致的。如属病在里的实证,脉必沉而实,宜用承气汤等攻下。如辨脉法篇第24条所说的:“属府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鞭。”就和《伤寒论》阳明篇承气汤证条所说的“小便数者,大便必鞕”是一致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又当灵活掌握。如脉浮寒热身疼证,有因风寒外束太阳表实而成的,也有因疮疡初起气血遏郁而成的。大致太阳表实证脉浮寒热身疼证是因风寒外束所致,其脉浮而紧,寒热无休止,周身尽疼,必不能食,治宜辛温发散以宣其风寒和其营卫;疮疡初起的脉浮寒热身疼证是因气血遏郁所致,其脉浮而数,乍寒乍热,只有一点痛处,并非周身尽痛,多饮食如常,治宜辛凉疏解以宣其火郁和其气血。故辨脉法篇第27条说到:“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又如脉浮,有属邪在表宜汗忌下的,也有属邪在里宜下忌汗的。大致邪在表的脉浮必无里实证,而邪在里的脉浮必有里实证。例如脉浮大而与寒热头痛身疼等证同时出现,并不兼有里实证的,仍当从表论治,故《伤寒论》太阳篇有“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之说。这就是脉浮大宜汗忌下的例证。如其脉浮大而与阳明里实证同时出现,并不兼有表证的,自当从里论治,故辨脉法篇第23条说到:“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热属藏者攻之,不令发汗。”这就是脉浮大宜下忌汗的例证。因为脉虽浮大,但与心下鞕满证同时出现,则属里有实热所致,故宜攻下。这和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心下痞,按之濡,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是一致的。

在这里,还有值得提出的是: 这两篇谈到营卫的条文不少,如辩脉法篇第42029条和平脉法篇第12223283033353637条等。其中尤以辨脉法篇第20条所说的“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中也”为重要。金代成无已首注《伤寒论》所提出的风伤卫、寒伤营、风寒两伤营卫之说,很可能是以此为依据。明代方中行更因而创立了桂枝汤治中风,麻黄汤治伤寒,大青龙汤治中风见寒脉伤寒是风脉的三大纲。但辨脉法篇第20条所说的“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是和上文的“寸口脉浮而紧”以及下文的“当发其汗”紧密联系着的,而且必须注意“营卫俱病”一语。从这里不难看出:

1 本条证现脉浮紧身疼痛而治当发汗,属太阳表实麻黄汤证。

2 本条因风寒外束太阳,而证现脉浮紧身疼痛的,属营卫俱病。

也就说明了如果把“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三句话割裂开来看,形成鼎足而三的局面,是不够恰当的。所以清代柯韵伯说:“仲景治表,只在麻桂二法,麻黄治表实,桂枝治表虚,方治在虚实上分,不在风寒上分也。盖风寒二证,俱有虚实,俱有深浅,俱有营卫,大法又在虚实上分浅深,并不在风寒上分营卫也。”必须指出: 风寒犯表,虽有偏卫偏营之分,但由于卫和营是密切相互维系的,卫病必影响及营,营病必影响及卫,故风寒在表,必“营卫俱病”。因此,麻桂二汤虽有发表、解肌之别,而其能调和营卫则是一致的。

2 三焦

温病学家叶天士曾在《临证指南》中强调过:“仲景伤寒先分六经,河间温热须究三焦。”吴鞠通也在《温病条辨》中强调过:“《伤寒论》六经,由表入里,由浅及深,须横看;本论论三焦,由上及下,亦由浅入深,须竖看。”其实,张仲景在伤寒什病论中对三焦的病理及其证治颇多阐发,如辨脉法篇第29条就是鲜明的例证。清初喻嘉言曾在《瘟疫论》中特别引此条说:“昌幸微窥仲景一斑,其辨脉法篇中云: ……凡二百六十九字,……乃论疫邪从入之门,变病是总。……篇中大意谓: 人之鼻气通于天,故阳中雾露之邪者,为清邪从鼻息而上入于阳,入则发热,头痛,项强,颈挛;……人之口气通于地,故阴中水土之邪者,为饮食浊味从口舌而下入于阴,入则其人必先内慄,足膝逆冷,便溺妄出,清便下重,脐筑湫痛。……然从鼻从口所入之邪,必先注中焦,以次分布上下,故中焦受邪,因而不治,中焦不治,则胃中为浊,营卫不通,血凝不流,……则又阳毒痈脓、阴毒遍身青紫之类也。此三焦定位之邪也。若三焦邪混为一,内外不通,藏气熏蒸,上焦怫郁,则口烂食断;卫气前通者,因热作使,游行于经络藏府,则为痈脓;营气前通者,因名客邪,嚏出声嗢咽塞;热拥下行,则下血如豚肝。然以营卫渐通,故非危候。若上焦之阳,下焦之阴,两不相接,则脾气于中难以独运,斯五液注下,下焦不阖而命难全矣。”又如平脉法篇第33条所说的:“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荣气不足,荣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身体痺不仁,荣气不适则烦疼,口难言,卫气虚则恶寒,数次,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溲。”和《金匮》五藏风寒积聚病篇所说的:“问曰: 三焦竭部,上焦竭善噫,何谓也?师曰: 上焦受中焦气,未和不能消谷,故能噫耳,下焦竭,即遗溺失便,其气不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久则愈。”“师曰: 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热在中焦者则为坚,热在下焦者则溺血,亦令淋不通,大肠有寒者多惊溏,有热者便肠垢,小肠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有热者必痔。”以及《伤寒论》太阳篇赤石脂禹余粮汤证条所说的:“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等,这些都可以说是后世温病三焦分治的基础。因此,温病学家把《伤寒论》六经宜横看和温病论三焦须竖看对立起来,显然是不够全面的。

3平脉辨证篇在诊断学上的价值

在这两篇也包含着许多预后的宝贵经验。例如:

1 关于辨脉法篇第1条所谓“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的问题。一般来说,阳病多见阳脉,阴病多见阴脉。如太阳病发热恶寒无汗而见浮紧的阳脉,和少阴病无热恶寒踡卧肢厥而见沉微的阴脉等,为脉与证相符,是正常现象。假使阳病见阴脉的,预后多不良。如既现发热恶寒无汗等太阳证而同时又现沉微的少阴脉者,属邪实于外而正虚于内,为脉与证相反,是反常现象,由于正不胜邪,元气欲脱,故《素问·热论》有伤寒两感多死证之说,这是因为阴胜多死的缘故。但《内经》所谓死证,有的固属不治,有的则尚可救。前面已经说过,伤寒两感在《内经》中虽属不治之证,而在《内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伤寒论》中则有可治之法。例如太阳病篇所说的:“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四逆汤方(属先里后表法)和少阴病篇所说的:“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属表里兼施法)等,便是明证。假使阴病见阳脉的,预后多良。如太阴病篇所说的“脉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和少阴病篇所说的“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以及厥阴病篇所说的“脉微浮为欲愈”等,即其例证。这是因为正胜邪退,病机由阴出阳,阳胜多生的缘故。以上是就一般情况而言,若就特殊情况来说,则阳病见阴脉也有主生的,阴病见阳脉也有主死的,必须细辨。

2 关于平脉法篇第39条所谓“师曰: 病家人请云: 病人若发热身疼痛,病人自卧,师到诊其脉沉而迟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者,脉当浮大,今脉反沉迟,故知愈也。假令病人云: 腹内卒痛,病人自坐,师到脉之浮而大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若里有病者,脉当沉而细,今脉浮大,故知愈也”的问题。一般来说,病在阳经之表的,多现发热恶寒身痛而脉浮等证,病在阴经之里的,多现无热恶寒腹痛而脉沉等证,是脉与症相符。假使本来病在表而现“发热身疼痛”等证,后来热退痛止,病人安静而卧,脉由浮大转为沉迟,而无吐利腹痛等证的,是属邪退正安,为病已向愈。如果脉由浮大转为沉迟,而同时又症现吐利腹痛的,则其病机由阳陷阴,又属险象了。假使本来病在里而现“腹内卒痛”等症,后来痛止,病人泰然而坐,脉由沉细转为浮大,而无四肢厥冷下利清谷等症的,是属正胜邪退,亦为病已向愈。如果脉由沉细转为浮大无力按之虚空,而同时又症现四肢厥冷下利清谷面赤身有微热等症的,则病阴盛格阳所致,又主危殆了。

又关于辨脉法篇第1430条所谓“问曰: 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人身凉和者,何也?答曰: 此为欲解也”“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踡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胎滑,勿妄治也,到七日已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的问题。一般来说,病在阳经的多现身热症,治以驱邪为主;病在阴经的多现身寒症,治以扶正为主。假使本来病在阳经,证现身热脉浮数等,后来热退身转凉和,脉由浮数转微,患者神清气爽,安静舒适,而无四肢厥冷下利清谷等症的,为邪退正安,所以说“为欲愈”。假使本来病在阴经,证现身寒肢厥脉沉紧等,后来身转微热,手足转温和,脉由沉转浮而有力,并无面赤足冷等症的,为正胜邪退,病机由阴出阳,所以说“为欲解”。

3 关于平脉法篇第55条所谓“脉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无正气,卒眩仆不识人,短命则死;人病脉不病,名曰内虚,以无谷神,虽困无苦”的问题。一般来说,人有病而脉正常的,预后多良;人似无病而脉不正常的,预后多不良,有随时暴死的危险。因心为君主之官,主宰人身的生命,心主血脉,切脉可以直接观察心的变化,人病而脉不病,则心脏正常,故预后多良;脉病而人不病,则心脏已不正常,危机内伏,生命堪虞,故预后多不良。

总的来说,这两篇八十一条,不仅贯穿了脉证相参的精神,而且显示了临床平脉辨证的横看表里和竖看三焦的两条途径,是值得我们重视和进一步研究的。

三、 诸可与不可方治

诸可与不可方治八篇六十一条列于卷末,仲景当时的用意即1条所说的:“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此易见也。又时有不只是三阴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因此,这里所集的以汗、吐、下法为主的诸可与不可方治,虽然多数包括在三阴三阳篇中,但也有些是可以弥补三阴三阳篇中之不足的。《伤寒论》中的治法很多,大约可以分为驱邪和扶正两大类,驱邪以汗、吐、下法为主,扶正以补法(又分温补以治阳虚、滋补以治阴虚和温滋并用以治阴阳两虚三种)为主。伤寒病因感受外邪而成,治法当以驱邪为急务,而驱邪主要不外汗、吐、下三法,因此,八篇分就三法辨其在什么情况下可用和在什么情况下不可用,是很有必要的。

1汗法

病邪在表的实证,可用汗法治疗,即《内经》所谓“其在皮者汗而发之”的意思。但汗法只可用于实证,不可用于虚证,如果误用,必致发生亡阳或亡阴的变证,必须明辨。

1 可汗

病在表的实证可汗,但表证有夹杂,汗法有专兼,必须细辨。如太阳表证现有发热恶寒无汗脉浮紧等的,可用麻黄汤的发汗法;太阳兼阳明的表证现有发热恶寒无汗脉浮紧而烦躁口渴等的,就应用大青龙汤的汗兼清法;太阳兼少阳的表证现有头痛身体骨节疼痛而寒热往来寒多热少等的,就应用柴胡桂枝汤的汗兼和法。这是就表病里未病者而言。若表里同病的,在治法上,又分如下三种:

1 先表后里法: 凡病在三阳,表里俱实,而里证并不急重的,宜用先解其表,后攻其里的先表后里法。如《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仍可攻痞”,“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等,便是例证。这是因为伤寒病邪是循表入里的,病在三阳的表里俱实证,如果不用先解其表法,而用先攻其里法,必致表邪内陷而使里邪增剧的缘故。但如果表里两证俱急的,也可使用表里兼施法。如《伤寒论》中的大青龙汤证和麻黄连翘赤小豆汤证(凡太阳阳明同病的,也可以说是表里同病,因为就三阳范围来说,太阳主表而阳明主里的缘故)等条便是例证。

2 先里后表法: 凡病由阳经兼涉阴经,表里俱虚,而里证急重的,宜用先救其里后解其表的先里后表法。如《伤寒论》太阳篇及厥阴篇所说的:“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等,便是例证。这是因为阴阳表里俱虚,如果不用先救其里法,必致发生虚脱,而危及生命的缘故。但如果表里两证俱急的,也可以使用表里兼施法。如《伤寒论》中的桂枝人参汤证和麻黄细辛附子汤证等条便是例证。

3 表里兼施法: 凡表里同病而表实里虚或表虚里实的,宜用表里兼施法。表实里虚的,如伤寒病少阴篇所说的“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等便是例证;表虚里实的,如《伤寒论》太阴篇所说的“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等便是例证(桂枝加大黄汤证有两说,即表里双解说和虚实夹什说,其关键在于方中芍药分量的多少,如芍药与桂枝等量的属表里双解法,如芍药倍于桂枝的属虚实夹什法。这里姑从前说)。这是因为表里虚实相兼,但攻其实必碍其虚,但补其虚必助其实,必须表里兼施,才能有利无弊的缘故。

以上三法,先表后里为《伤寒论》中的定法,必须严格遵守。至于先里后表和表里兼施则是《伤寒论》中的活法,也应灵活掌握。

在这里,必须加以说明,18条所谓夫病脉浮大,……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和辨脉法篇中23条所谓脉浮而大,心下反鞭,有热病藏者攻之,不令发汗,似有矛盾。但两条脉虽相同而症必有异。前条列在可发汗证中,其脉浮大必然是与寒热头痛身疼等表证同时发生,而决无身热恶热汗出烦渴引饮或心下痞鞭腹满疼痛拒按不大便等里症,故当汗解,这和《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桂枝汤如前法”是一致的。后条的脉浮大,是与心下鞭满等实热里症同时出现,而决无寒热头痛身疼等表证,故可攻下,这和《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心下痞,按之濡,其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是一致的。

151617等条所指出的有关使用汗剂的注意事项,是不可忽略的。

2 不可汗

汗法只可用于病邪在表的实证,而不可用于病邪在里的虚证。凡属里虚,不论阳虚或阴虚的,都不可用汗法。故2条说到脉微阳气不足和脉涩阴血不足等都不可汗。而在《伤寒论》太阳篇中则说得更为具体明确。如在阳虚方面说到:“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所以然者,尺中脉微”,“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慄而振”,“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粮丸”等;在阴虚方面说到:“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淋家不可发汗,汗出必便血”,“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眴,不得眠”,等。假使不可汗而误汗,必致发生亡阳或亡阴的变证。如91112条所说的头眩目运,手足厥冷,踡卧寒慄,筋惕肉,吐不能食,甚至躁扰不得眠等汗后变证,就属亡阳所致;381013条所说的衄血,咽干,口渴、心烦,大小便难,甚至发痉身强难以屈伸等汗后变证,就属亡阴所致。在《伤寒论》太阳篇中的汗后变证,则有阳虚、阴虚和阴阳两虚的区别。属于阳虚的,如“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此为逆也”,“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等;属于阴虚的,如“反与桂枝欲攻其表,此误也,……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等;属于阴阳两虚的,如“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等,即其例证。

2吐法

病邪在上的实证,可用吐法治疗,即《内经》所谓“其高者因而越之”的意思。但吐法只可用于实证,不可用于虚证,如果误用,必致发生伤阳或伤阴的变证,必须明辨。

1 可吐

病在上的实证可吐,吐法不仅能够驱逐上焦的实邪,如食积、痰饮等,而且吐中有散,能够调和阴阳。如242526条所说的胸中菀菀而痛,心下满而烦,不能食,下利,脉迟而滑,甚至手足厥冷,而脉乍结等可吐之证,就不外是食停上脘或痰阻胸中所致,这和《伤寒论》太阳篇、少阴篇与厥阴篇所说的:“寸脉微浮,胸中痞鞭,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等是一致的。吐后胸痞顿开,是上焦蓄积的食痰等实邪已去,肢厥即回,是阴阳阻隔之气已和。

23条所指出的有关使用吐剂的注意事项,是不可忽略的。

2 不可吐

吐法只可用于实证,不可用于虚证,如《伤寒论》太阳篇与少阴篇所说的“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吐也”,“少阴病,……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等便是例证。假使不可吐而误吐,必致发生伤阳或伤阴的变证,如《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等便是例证。

3下法

病邪在下的实证,可用下法治疗,即《内经》所谓“其下者引而竭之”的意思。但下法只可用于里证实证,不可用于表证虚证,如果误用,必致发生邪气内结或正气内伤等变证,必须明辨。

1 可下

病邪在下的实证可下,但下证有夹什,下法有专兼,必须细辨。如《伤寒论》阳明篇中的三承气汤就是下法中的主方。但三方略有区别,调胃承气汤大黄与芒硝并用,主治阳明府中燥结较甚而气滞不甚者;小承气汤大黄与枳、朴并用,主治阳明府中气滞较甚而燥结不甚者;大承气汤硝、黄、枳、朴并用,主治阳明府中燥热结甚和气机滞甚者。至于茵陈蒿汤与大黄黄连泻心汤则属下兼清法;大柴胡汤与柴胡加芒硝汤则属下兼和法。此外,还有兼阴虚的麻子仁丸的润下法,和兼阳虚的附子泻心汤的温下法等。这是就下法的种类而言。若就可下之证来说,525354555657585960条所记述的主要有心下鞕,腹中满痛,便闭或下利,脉沉滑迟弦或浮大等证。一般来说,适用下法的病证多便闭而不下利,多脉沉而不浮。从《伤寒论》三阴三阳篇中有关承气汤证三十四条条文来看,下利的只有四条,脉浮的竟无一条,有之,只是大黄黄连泻心汤证。而在辨可下条中,多数载有下利,但都兼有心下鞕满或脉迟而滑等脉证,并明言是内实行所致。这不仅补充了《伤寒论》三阴三阳篇中的不足,而且更证实了内经中所创立的“通因通用”治疗原则的正确。

5条所指出的有关使用下剂的注意事项,是不忽略的。

2 不可下

下法只可用于病邪在下的实证,而不可用于病邪在上或在表的实证,更不可用于虚证。如414243条所说的:“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等和《伤寒论》阳明篇所说的“阳明病,心下鞕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阳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之”等,就都是病邪在上、或在表者不可下的例证;又如27条所说的脉微阳气不足和脉涩阴血不足等,和《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下……也”等,就都是属虚禁下的例证。假使不可下而误下,必致发生邪气内结或正气内伤的变证,如273137条所说的心下痞燥等证,即属邪气内结所致;其293132333638条所说的头眩,战慄振寒,手足厥冷,汗出,踡卧,下利清谷,不能食或除中等症,即属正气内伤的亡阳所致;其28303437464748条所说的鼻燥衄血、咽干咽中生疮,心烦、大渴求水、小便难、尿血、下重便脓血等症,即属正气内伤的亡阴所致。在《伤寒论》太阳篇中的误下后变证,更有具体记述,如:

1 邪气内结:

懊证: 如栀子豉汤证等;

结胸证: 如各陷胸汤丸证等;

痞满证: 如各泻心汤证等。

2 正气内伤: 如《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急当救里,……宜四逆汤”,“太阳病,外症未解,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鞕,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等,便是例证。

在这里,还须补充说明的问题是: 脉浮大而心下鞕满者,在诸可与不可方治篇中既说不可下,而为什么在辨脉法篇中又说可以下呢?在前面汗法中对脉浮大的宜汗和可下问题已经作了说明,但对心下鞕满的可下和不可下问题还有待阐释。心下鞕满一症,有虚寒和实热之分,属于虚寒的心下鞕满症,必兼有舌苔白滑和脉象沉迟无力等证,这就是《伤寒论》太阴篇所说的胸下结鞕症,必须用温补法,如理中丸等,如果误用下法,必致下利不止,而发生阳气滑脱的危险。属于实热的心下鞕满证,必多兼有舌苔黄糙和脉象沉数有力等证,这就是《伤寒论》太阳篇所说的大结胸从心下至少腹鞕满疼痛不可近手症,必须用清泄法,如大陷胸汤等。由此可以看出《伤寒论》阳明篇所说的:“阳明病心下鞕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其中实概括了上述两种情况在内,所谓“攻之利遂不止者死”是指属于虚寒的心下鞕满症而言;所谓“利止者愈”是指属于实热的心下鞕满症而言。因此,心下鞕满症是否可下,必须全面地参合脉症,才能作出决定。

以上所述,只是个人的初步认识,其中很可能存在有缺点甚至错误,希望医界先进同志给以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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